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肢體 Members for One Another

哲學家康德在論到社會與個人時,出於對人類歷史經驗的觀照,他說:人既有使自己社會化的傾向,又有個體化的特性,人的個體化導致彼此反抗,這種反抗使得人的一切天賦逐漸發展起來。人的社會化傾向規定了人的合群性,而人的個體化特性規定了人的不合群性,所以人類是「不合群的群體」。

 

與康德相若,叔本華把人類社會的形象,比喻作一群凍得打哆嗦的豪豬:一群豪豬在寒冬彼此挨近身子,以維持體溫免於凍死,可過不了多久卻因對方身上的硬刺而分開,直到凍得不行,因為取暖的需要而再次靠攏,就此分分合合,使它們在兩種痛苦中擺盪不已...。

 

康德與叔本華分別洞析人的人性、人在現實中的社會性需要,其中無可避免的矛盾和無奈,令人不勝唏噓。

 

與這兩人有別,在聖經哥林多前書中,使徒保羅就個人與群體的關係,依照耶穌基督的啓示,而提出他的「肢體論」。他說:「就如身子是一個,卻有許多肢體;而肢體雖多,仍是一個身子...。設若腳說:『我不是手,所以不屬乎身子』,它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;設若耳說:『我不是眼,所以不屬乎身子』,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。若全身是眼,從哪裡聽聲呢?若全身是耳,從哪裡聞味呢?但如今,上帝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。肢體是多的,身子卻是一個。眼不能對手說:『我用不著你。』頭也不能對腳說:『我用不著你。』避免分門別類,總要肢體彼此相顧。若一個肢體受苦,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,若一個肢體得榮耀,所有肢體就一同快樂,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,並且各自作肢體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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